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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绵州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各县市区人社局,园区党群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绵阳科技城对外开放,充分调动外国专家工作积极性,鼓励其在科技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根据《绵阳科技城外国专家奖励办法(试行)》(绵府办发〔2014〕59号)的要求,现就开展第二届“绵州友谊奖”申报、评审、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绵州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指长期聘请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外籍专家(不包括中物院聘请的外籍专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绵州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在绵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积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解决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围绕产业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营等做出突出贡献;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参与我市重大科技攻关和新兴科技的研发工作,且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在其他领域,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内容详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以内。

(二)佐证资料

1.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2.外国专家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其他。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丰富详实,除《“绵州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技术领域、项目课题、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从事的列入国家、部(省)发展规划的课题、项目等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资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与申请表一并装订。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将“绵州友谊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五、评选结果

获得“绵州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每人将给予5至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以资鼓励,评审结果将由绵阳市人民政府正式下文通知。

六、工作要求

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前,请申报单位勿告知候选专家。对获奖专家的公开宣传报道,要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如本人不愿意公开报道或有其它意见,请务必及时告知我局。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才引智科  李建宇

电  话(传真):(0816)2321030

地    址:绵阳市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208办公室

电子邮件:mianyangmafea@163.com


附件:1.“绵州友谊奖”申请表

2.《绵阳科技城外国专家奖励办法(试行)》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