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国土资发(2015)39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分局、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作精神,结合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和全市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九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九条措施》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九条措施
一、切实保障扶贫攻坚用地需求。在不增加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和保护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各县(市)结合当地扶贫规划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县乡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调整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均衡发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
二、为贫困地区工业项目用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工业项目用地,各县(市)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和指导用地单位做好用地的相关工作。在工业用地报批和挂牌供地中,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服务,主动与各产业园区、项目用地单位衔接,全力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批征供用节奏,推进工业项目用地建设进程。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开辟工业用地“绿色通道”,对重要工业项目实行即报即批,通过现场办公、特事特办、上门服务等方式,全力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全方位促进工业项目早用地、早建设、早投产、早出效益。
三、充分发挥试点政策对扶贫攻坚的支持作用。对已经获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争取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加大实施力度,有力推进项目区农房统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鼓励贫困地区依法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推动城乡发展。
四、积极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废弃或使用效益不好的集体建设用地兴办集体企业或与他人入股、联合等形式兴办企业。需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五、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鼓励贫困地区申报国家级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和因灾损毁耕地复垦项目。依据全市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耕地后备资源等情况,逐步加大市级资金对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各县(市)应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贫困山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为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创造基础条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当地群众参与其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六、支持集体土地流转发展设施农业。按照简政放权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备案程序和要求。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鼓励贫困地区集体土地流转用于发展设施农业,以企业、农业合作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当地脱贫致富。
七、加快推进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继续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搭建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数据库,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八、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加大争取国家和省资金力度,帮扶贫困地区建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各地应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住环境改善。
九、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指导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积极支持申报中央、省财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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