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
办理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9〕13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给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绵阳市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环节多、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全面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绵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绵委办发〔2019〕1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成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各相关部门、县市(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市、县两级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窗通办”“同城通办”;2020年年底前,实现“一网通办”、推进“全市通办”。
(二)阶段目标:2019年8月底,一般登记业务压缩至4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等7个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等9个登记业务实现即时办结。2019年底,存量房买卖、新购商品房买卖、房屋赠与、房屋抵押等4项高频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2020年6月底,存量房买卖、新购商品房买卖、房屋赠与、房屋抵押等4个高频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2019年底力争达到全省一流水平。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园区)完成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上线,探索就近可办、异地可办、全市通办。
二、工作措施
(一)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1.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在2019年5月底前,打通专网,对接业务系统,全面完成与绵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所有信息归集到绵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通共享,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绵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取,主要信息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网签合同、楼盘表、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基本单元等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执行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等)
2.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19年6月底前,依托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平台,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逐步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等)
(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市、县(市、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内科学合理设立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存量房买卖、新购商品房买卖、房屋赠与、房屋抵押等高频业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1.咨询服务。设立咨询服务台,由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税务部门派驻专人,为申请人提供咨询答复、排号导引等服务,提高申报成功率。
2.一窗受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派驻人员负责统一受理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等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完成现场询问、头像采集等综合受理,出具《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通知书》,进行一次性录入(含扫描)、内部流转、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
3.并行办理。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部门派驻人员进驻综合受理窗口后台并行办理业务。
4.综合出件。设立综合出件窗口,负责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相关各部门收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对“非当场办结”的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精简材料,减少环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1.精简申请材料。认真清理需要群众、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于法无据的资料一律取消。
2.合并相近环节。各部门受理环节统一整合为一窗综合受理,不再单独受理;整合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根据申请人意愿实行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3.优化办事流程。在自然资办发〔2019〕23号文件中公布的26种不动产登记情形流程图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从开始办理到领取证书的不动产登记全过程,相应制作流程优化图,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着力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
(四)市区联动,同城通办。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在市本级、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地(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需要调整或增减点位)政务服务中心内分别设立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窗口,每个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窗口实行“办理模式、窗口设置、办理权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六统一,对存量房买卖、新购商品房买卖(自办件)、房屋抵押、房屋赠与等涉及房产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三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就近可办,同城通办”。属地政府(管委会)积极支持配合并给予资金、人员、场地等的保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五)探索实行“多测合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测绘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进一步整合房产、地籍等不动产测绘,测绘成果通过绵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向相关部门推送共享,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六)优化服务,外延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
1.持续优化服务。法定工作日内,凡有申请人正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延长工作时间至事项办理完毕为止。继续推行“服务绿卡”绿色通道服务,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加快办理。
2.建设网上大厅。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
3.推进自助办理。加大硬件投入,增加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综合型自助网签、自助查询、打证一体终端机等设备,鼓励申请人通过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填表、自助查询、自助打证。
4.加快终端延伸。加快推进服务终端延伸,将交易和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交易和登记机构。
5.扩大服务内涵。将水电气过户、报装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一件事”范围,同步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供水、供气、供电企业入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同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行告知承诺和限时办结。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国网绵阳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园区负责同步推进本区域内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负责市本级“一窗受理”模式的场地保障,负责建设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和整合入库工作,牵头编制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企业群众办事导引图和内部运行流程图、综合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负责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开展改革工作。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全市房产交易部门配合开展改革工作。市税务局负责指导全市税务部门配合开展改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经费。市委编办负责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银保监、自然资源、法院、民政、公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等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归集到绵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三)抓好监督和考核。此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体系,由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务服务监督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与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工作作风差、工作效率低造成群众反复跑路、限号倒号、前置环节多、收取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严肃查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压缩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并做好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切实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1.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事导引图(样图)
2.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内部运行流程图(样图)
3.绵阳市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任务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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