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交通运输部专门出台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的重要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 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拟定了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市争创省级示范县4个以上,各县市区创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分别不低于辖区内乡镇和建制村总数10%(各县市区2018年须培育创建首批市级示范乡镇,推出首批示范村),各县市区示范路均达到100公里以上。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分为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个部分,大部分为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共性任务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员保障、示范引领、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等内容。
三、特色亮点
为突出示范带动,制定了示范创建计划,将全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示范格局,即市政府推荐省级示范县、评比市级示范乡镇、县市区评比县级示范村、示范路,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建省级示范县4 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32个以上、县级示范村330个以上。同时出台了市财政激励措施,计划对国家、省级示范县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市级示范乡镇奖励20万元,市级支持力度空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