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绵阳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绵府办发〔2022〕33号)。现将预案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0号),2006年省参照国家预案制定《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川办函〔2006〕180号),并于2006年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实施,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9年5月20日印发了《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绵府办发〔2009〕37号)。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因此,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疾控、医疗相关专家对我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此预案吸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打下了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事件应对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医学救援。
三、主要内容
《绵阳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共分八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对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明确。
第二部分为事件分级,按照《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试行)》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对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进行分级,细化分级标准,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部分为应对分级与响应分级,坚持属地为主原则,明确不同级别事件应对分工,提出市级三级响应级别标准和启动救援要求。
第四部分为组织机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体系,设立紧急医学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明确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要求。
第五部分为应急处置,按照国家、省有关预案和规定,细化紧急医学救援市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规范信息报告和发布流程及要求,提出响应终止条件。
第六部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的评估,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应急响应终止后2周内完成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部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的保障,从队伍、信息、物资、经费、协同、普及教育和培训演练、社会动员等七个方面强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保障。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预案制订、修订、实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附录1.为四川省突发事件伤员伤情评估参考标准,以突发事件现场、转运前/途中/入院收治前、入院后初步诊治三个场景状态分别设立伤员伤情评价。
附录2.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初次报告格式,规定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情分别、人员伤情等事件上报要素。
附录3.为突发事件伤员救治情况统计表,详细统计事件伤员基本信息、伤情、治疗措施等临床救治信息。
《绵阳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将根据突发事件形势和医学救援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2009年5月20日市政府印发的《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政策文件:《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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