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森就《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2017版《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技术大纲》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技术大纲(2017版)》(以下简称2017版《技术大纲》)。为使各方更好地了解《通知》和2017版《技术大纲》出台背景和重点内容,加快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记者采访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李维森,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记者:请问本次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李维森: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求“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智慧城市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相继出台多个文件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
智慧城市建设是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机遇。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工作分工》,明确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加快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鼓励其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中的智能化应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2年启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有46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其中4个城市建成并验收,取得了一些有推广价值的经验。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有些城市设计水平不高、建设缓慢,部分省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监督指导不力,企业的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创新建设不够,等等。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智慧城市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总结和凝炼近五年试点经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加强政策制定,从两个层面,指导试点建设。一是研究出台《通知》,从工作层面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试点主要目标、任务内容和各方职责等。二是对2015版《技术大纲》进行修改,形成2017版《技术大纲》,使技术层面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记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来提出建设“时空信息云平台”,本次修改为“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这种调整背后有哪些考虑?
李维森: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2012年,美国政府发布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各方认为,意义堪比20世纪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已经成为国家基础型战略资源,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并要求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
在这些大数据中,以时间空间为维度的相关数据我们称其为时空大数据。一方面,时空大数据是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时空大数据也是其他各类大数据集成共享的基础,通过地理位置信息,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各部门、各行业数据才能够叠加在一起使用。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时空大数据的内容,可进行分析挖掘,形成有价值的信息,甚至直接用于服务,其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展现出来,因此,必将成为建设重点。名称的修改也是突出时空大数据这一建设重点。
记者:请问2017版《技术大纲》与2015版《技术大纲》比较有哪些新要求?
李维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了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和定位。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任务分工》有关要求,新大纲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在智慧城市中的工作定位,即时空基础设施作为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组成,既是不可或缺、基础性的信息资源,又是其他信息交换共享与协同应用的载体。
二是突出了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两项重点建设任务。明确提出各地应着力丰富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专题数据、智能感知数据和空间规划数据在内的时空大数据,构建智慧城市建设所需的地上地下、室内室外、虚实一体化的时空数据资源。时空信息云平台要面向不同需求、不同用户,分别搭建通用平台、专业平台和个性平台。
三是加大了对知识分析挖掘的技术要求。在时空大数据的管理分析中,增加大数据挖掘能力,强化了对基于时空大数据开展挖掘分析、决策服务的技术要求;在时空信息云平台中,新增知识引擎,要求其能够通过提供不同层次能力的大数据分析工具,帮助用户完成对数据的深度挖掘,进而获取有价值的知识。
四是加强了对典型示范应用的建设要求。《通知》和2017版《技术大纲》从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等方面,对示范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并给出了10项涉及城市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便民利民的应用案例,便于城市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需求迫切和特色突出的应用领域开展示范建设。
记者:本次专门提出建设专业平台,请再详细介绍一下其背景和建设内容?
李维森: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部署该项工作。今年,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多规合一”工作是我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所提供的地理信息数据,是支撑“多规合一”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数据。这几年,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如与海南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设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国家发改委及相关省份签署了三方共建协议;与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应用测绘地理信息共同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利用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服务生态保护工作;浙江省测绘地信局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自然资源审计服务磐安试点,实现“一张图”审计。
智慧城市建设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的理念充分融入其中,让智慧与绿色交相呼应,共同打造宜居城市。为此,我们提出,当前专业平台建设的两个重要方向:一是服务城市“多规合一”工作,打造空间规划专业平台,二是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划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地理市情监测等工作,打造生态环境监测平台。要将这两个专业平台建设作为试点工作的必备内容,谋划好、建设好、应用好,使这些平台在城市的科学决策和建设管理中直接得到应用,促进城市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
记者:请介绍一下下一阶段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安排?
李维森:《通知》和2017版《技术大纲》的印发,是全国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从试点探索到全面建设的重要转折点。接下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继续加大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的推进力度,计划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试点立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加大组织动员力度,鼓励条件具备的城市积极申请建设试点,力争到2018年底,经济发达的省(区、市)有2-3个试点城市,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市)有1个试点城市,标杆示范试点城市涌现,取得明显的建设成效。到2020年,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全面展开,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初具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力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二是指导做好顶层设计。积极组织开展2017版《技术大纲》学习研讨,让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理解吃透技术大纲新要求。指导试点做好顶层设计,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愿景契合,与民众关注需求、城市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相呼应,让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落地生根,持续成长。
三是提升已试点建设水平。对于已立项试点城市,会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城市人民政府,采取加大指导、技术支撑、交流合作、典型宣传、评价检查等措施,推动城市加快试点步伐,提升试点水平,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建设,力争取得早期收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推动智慧城市成果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指导城市出台并完善地方法规或政策文件,完善时空大数据的共享、更新机制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服务、运行措施,提高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请问企事业单位如何更充分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中?
李维森:企事业单位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生力军。为更好的发挥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力量,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和云平台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鼓励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充分参与进来,为此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
今年7月份,我们组织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技术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11家企事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成立了“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技术指导专家组”,指导试点建设。从各方反应看,这种形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专家组为各试点城市出谋划策,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也了推动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试点工作。
我们鼓励试点城市在开展顶层设计时,坚持开门做设计,引入高水平的企事业单位参与设计工作,提升设计的科学性、创新性、特色性;鼓励企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提升国产化技术水平,并将创新技术充分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当中。
我们也鼓励企业加强交流发展,共同谋划、共同建设、共同发展,共同打造精品。前不久,北京测绘学会倡导成立了“北京智慧城市建设联合体”,超图、ESRI、立得等地理信息企业也积极与IT领域的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打造智慧城市建设整体解决方案,这些都是很好的方式。
记者:最后请您谈一下如何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创新力度?
李维森: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工作,需要集众智、聚众力,共同推动。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创新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顶层创新。智慧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创新驱动,智慧引领”。在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中要认真把握好顶层设计的“三个新”,即理念上要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智慧城市建设更好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生活品质;机制上要新,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在管理机制上,要加大统筹力度,在建设机制上,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上要新,更加注重安全可控,注重系统安全、设施安全、数据安全。
二是科技创新。要通过智慧城市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运用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深度融合、平台高效运转、应用流程再造。要将移动测量、倾斜摄影、实景三维、街景地图等新型测绘技术和产品充分运用到智慧城市建设中。大力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探索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的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体系,推动大数据管理技术、多源空间数据融合技术、云端一体化GIS技术应用。
三是模式创新。要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开发、运行管理、应用推广的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管理指导作用和企业创新应用能力,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双赢。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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