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维权
我要咨询
2366117
返回顶部
最小化
当前位置:
>
政策法规
>
详情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强化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用地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9-02

绵国土资发201530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分局、事业单位:

当前绵阳发展面临“标兵渐行渐远、追兵越逼越近、四川第二大城市地位受到严重挑战”的严峻形势,发展不足仍然是绵阳最大市情,国土部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全力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等两个“一号工程”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快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绵阳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召开六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绵阳当前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了“发展不足仍然是绵阳最大市情”的科学判断,明确了“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努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塑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绵阳经济版图’”的发展目标;提出把引进培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一号工程”,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建设集中发展区,打造引领发展的强大引擎;提出把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号工程”,实施“全企入网”工程,抓好电商平台建设,推进电商试点示范,统筹发展旅游、会展、科技服务、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为绵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深入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服务保障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有力的举措,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主动担当、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加力加劲做好国土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二、切实增强建设用地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对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围绕科技城集中发展区3-5年全面建成30平方公里核心示范区、100平方公里的主体框架基本形成的战略目标,全力争取部省支持,统筹用好全市土地资源,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土地规划与两个“一号工程”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实现“多规合一”,预留用地空间。

(二)统筹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用地时序。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除保障性住房和其他民生项目用地外,重点用于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科技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项目用地,重点支持两个“一号工程”项目落地,其余项目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方式解决。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争取进入省重大推进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范围。农村电商发展涉及新使用土地的,优先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在年度计划指标中按不低于8%进行安排。

(三)加快推进土地供应工作。进一步深化工业项目简政放权,建立“一号工程”用地绿色通道,土地供应要件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当日内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加快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严格实行“净地”出让,拟出让地块必须做到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确保土地成交后即能动工开发。

三、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一)分类施策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积极推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地制度,鼓励项目分期建设、分期供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情况下,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租用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与容量,提高的土地容积率不再征收土地价款。进一步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各产业园区应当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政府平台公司依法取得土地建设标准厂房,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标准厂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强化与发改、经信及园区对接,优先安排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使用。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主动协调解决拆迁补偿、规划调整、配套建设等方面问题,年内全面解决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问题,确保宗地具备开发条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严格按照约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对已取得土地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且无特殊原因的项目,要综合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开工;对已取得土地2年以上未开工建设且无特殊原因的项目用地,坚决依法予以收回,重新出让,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和“退二进三”,将淘汰落后产业腾出的土地优先安排两个“一号工程”项目使用。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综合考核体系,对供地率偏低、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地区,扣减一定年度计划指标在全市统筹使用。

(三)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改革政策。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跨行政区域设置项目区,尽量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和“一号工程”项目使用,从全市全域范围内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积极争取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改革试点,首批抓好江油市、三台县等试点工作,切实拓展用地空间。充分用好设施农用地政策,全力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支持各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积极保障特色旅游示范村和星级农家乐项目用地。综合运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项目和资金,全力支持扶贫攻坚,努力确保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四、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服务保障新机制

(一)建立重点项目点对点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对“一号工程”以及重大项目实行局领导分片联系服务,建立用地台账,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土地报征、征地拆迁、土地供应、土地证办理等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管理、限时办结。建立项目用地动态会商和协商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一号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规定,建立国土资源业务审批(审核)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奖惩。成立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具体负责。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对两个“一号工程”项目及重点项目用地进行跟踪督办,每周总结、每月通报;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关键环节实行效能监察,对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局党委将保障两个“一号工程”用地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局、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考核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