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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8

绵国土资发[2015]19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分局、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等耕地保护的更高要求。现就我市“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防死守耕地红线

(一)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耕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加强耕地保护对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提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现了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信心和决心。各有关单位(科室)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决策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力度,提高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确保耕地红线。

(二)结合绵阳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贫乏且分布不均。各级国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耕地红线;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确保耕地实有面积稳定、质量有提高。

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

(三)强化领导,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耕地目标考核制度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的核心制度,是严防死守耕地红线最重要的制度保障。2014年,市政府又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绵阳市单位目标考核,确定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强管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并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

(四)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一是要严格规划管控。严守耕地红线,规划管控是基本依据。对各类建设用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实行“源头”控制,严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占用耕地关、用地规模关、投资强度和产业政策关,发挥规划控制作用,引导大型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个体企业向小城镇规划区集中、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中心村和聚集点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建设乱占耕地。二是要严格用途管制。以二次调查成果为基数,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审查。严禁随意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耕地占补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中要应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对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情况进行审查。三是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为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严格执行“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占补数量相等和质量等级不降低”等规定,坚决杜绝和纠正占优补劣行为,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四是要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报纸板报、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树立全民耕地保护紧迫感。

(五)禁止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现代农业快速推进,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各级国土部门要严把土地流转关,不得借农用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农家乐、私人会所等改变耕地用途的项目,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建绿色通道及其他毁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行为。设施农业项目要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六)齐抓共管,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各级国土部门要认真执行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责。为防止耕地闲置、撂荒和过度利用,各级国土部门要积极协调农业部门做好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监测和监管,新增耕地耕种指导和耕种项目管理,以及耕地破坏鉴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工作。

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耕地保护政策措施

(七)落实耕地考核奖惩。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考核结果计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综合考评成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分析、离任审计的参考依据。

(八)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重要的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工作,通过土地动态巡查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工作,做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一是做到每月至少对本辖区范围内巡回检查一遍;每半年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年终进行全县(市、区)规模的清查,以其达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目的。 二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通过来信来访等获得信息,并及时依法进行核查处理。三是实行建设用地的跟踪检查方法,监控批前、批中、批后的用地情况,防止谎报地类,少批多占,非法转让交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九)严格执法,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加强对违反规划计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结构调整中大量损坏基本农田等影响面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在每一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城市群郊区、耕地集中连片区域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地区,加大执法查处频度。认真落实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占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以及其他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行为的,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核定上述违法行为后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执行力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地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公开曝光,从严查处,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十)尽快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的推行运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当前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方针政策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首要任务,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所确定的重点地区关键部位为突破口,以既保护耕地又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求为原则,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边界,规范有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一张图”建设是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全天候、全覆盖监测的基础性工作,是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为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市按照“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新要求,对现有划定成果进行梳理完善,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的修改补充完善并投入运用到全市 “一张图”工程。

(十一)严格执行城乡(镇)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以科学合理的镇、村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对各村的住宅、道路及其它生产生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引导农民节约集约用地,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

(十二)加快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改革。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13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35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13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的责任分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3 23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在江油市、三台县、盐亭县各选择一个村推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补贴对象为试点区域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补贴标准不低于50//年,今后逐步在全市建立和推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政策。

(十三)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确保经济发展。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建设占用耕地前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行先建备补,落实先补后占。要根据本地后备资源状况,在充分论证、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本着优先开发整理补充优质耕地的原则,具备开发整理水田和水浇地资源条件的,要首先补充水田和水浇地,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后备资源利用效率,从整体上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积极探索市内补充耕地指标统筹使用途径,增强全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能力,确保我市后备资源紧缺地区的耕地占补平衡。

(十四)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三台县和盐亭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实现耕地集中连片,改善耕地水利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做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综合保护。加强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监管,同步配套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要有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资金保障,达到既切实保护耕地,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的目的。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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