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管委会综合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级各部门,中央、省属在绵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330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和技术等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业务培训
(一)培训对象
1.本次培训对象为各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技师职务考评并已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考试的工人。
2.下列工种参加省直培训点组织的培训和考试:采样工、地质测量工、工程地质钻探工、机掘坑探工、水文水井钻探工、固体矿产钻探工。
3.技师职务考评中除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农艺工、蚕桑工、林木种苗、绿化工、电工、渠道维护、中式烹调、客房服务、护理、仓库保管、森林管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图书发行员等15个工种技师之外的其他工种技师的培训、考试时间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科目
培训科目为《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技师职务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从2016年3月起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教材
1.教材选定。培训中要按岗选取全省统编和省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没有全省统编教材的由承担培训任务各培训点选定或选编,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报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备案。
2.教材征订。由市各培训点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培训教材需求信息汇总表》,报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统一代购。联系人:何安湘,联系电话:028-86110552。需订购统编或主管部门编写之外教材的培训点,请与相关省直培训点联系。
3.报考人员按报考工种在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点购买所需教材。
(四)培训点及培训科目
1.《职业道德》
由各培训点负责培训。
2.《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技能操作》(具体培训工种划分见附件1-附件5)
(五)培训及考试(核)费用
各培训点要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函〔2011〕944号、川发改价格〔2010〕1230号和市物价局绵价函〔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理论、实作考试(核)费用。
二、考试考务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科目包括各相关考试考核工种、等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含《职业道德》,占该科总分10%)和《实际操作技能》。
1.全省“统一笔试科目”,采用机读卡答题的方式进行。
(1)高、中、初技术等级考试中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公路养护工、农艺工、蚕桑工、林木种苗工、绿化工、电工、渠道维护工、中式烹调师、客房服务员、打字复印工、护理员、仓库保管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公共服务岗位工“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
(2)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技能》;
(3)技师职务考试中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农艺工、蚕桑工、林木种苗、绿化工、电工、渠道维护、中式烹调、客房服务、护理、仓库保管、森林管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图书发行员等15个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其余小工种考试时间按省厅的要求另行通知)。
2.全市统考科目。
除全省“统一笔试科目”以外的高、中、初《技术业务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其余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全省统一考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工 种 |
9:00-11:00 |
14:00-16:00 |
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 |
《实际操作技能》 |
|
技师(15个工种) |
《技术业务理论》 |
|
高、中、初级工(16个大工种) |
|
《技术业务理论》 |
(2)全市统一考试时间:
除参加全省统考外的所有高、中、初级工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见附件1至附件5 。
2.准考证打印和发放
(1)全省统考科目。请考生于2015年9月4日至9月18日,自行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cpxjd.com)打印。
(2)全市统考科目。请相关培训点在考前(一周内)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cpxjd.com)打印本培训点考生准考证,在考前发放给考生(含未参加培训的考生),并做好准考证发放登记工作。
3.成绩公布
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的考试成绩,待考评工作结束后统一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cpxjd.com)公布。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通知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在省直考证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通知单由所在单位指派专人持介绍信统一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
三、有关要求
(一)考前业务培训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报考人员接受培训,也不得以接受培训作为购买教材、资料的前提条件(未参加培训的报考人员需购买教材、资料的,请直接与相关培训点联系)。
(二)各培训点必须根据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按照推荐教材制定培训教学计划,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定后实施。各培训点要加强培训管理,按照培训大纲配备相应的培训教师,确保培训质量。
(三)凡在这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联系人:羊 坤(培训工作);联系电话:2261078;
严 光(考务工作);联系电话:2347630。
附件:1.绵阳农业学校培训考试安排表
2.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培训考试安排表
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考试安排表
4.绵阳市明星烹饪技术职业培训学校培训考试安排表
5.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培训考试安排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
绵阳民企服
绵阳明道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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