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劳办,各培训机构、家服企业,各高校:
根据省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家服办发〔2015〕1号),将开展“四川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目的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条件,
评选、确定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内设机构,作为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候选单位上报省人社厅参加评选。
二、参选范围
1.开设家庭服务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
2.开设家庭服务专业或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
3.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和巾帼家政服务机构(“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指国家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2011年和2012年认定的我省家庭服务机构,巾帼家政服务机构指全国妇联认定的家庭服务机构)。
三、参选条件
1.基本条件
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拥有家庭服务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的师资、场所、实训基地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大专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具有家庭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庭服务职业培训资质。
2.专业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家庭服务专业年招生规模不低于100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年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规模不低于6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对本企业新员工职业技能培圳和在岗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占员工总数的80%以上,并建立了员工培训制度。
(2)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要与5家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建培训实习基地,具备合理的就业安置网络和渠道。
四、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依照参选条件填写《四川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于7月22日前将《四川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式10份及相关材料报市农劳办(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2262378,邮箱:46734958@qq.com。
五、支持政策
对评选、确定的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1.颁发《四川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铭牌。
2.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
3.委托承担家庭服务经营管理人才或师资培训项目。
绵阳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2日
绵阳民企服
绵阳明道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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