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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4

绵文广新办发〔2015〕33号

 

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高新区社发局:

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川文办发〔2015〕90号要求和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管理处的工作部署,市文广新局定于近期开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文化部平台)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采集工作自2015年6月5日开始至2015年10月15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6月5日至6月10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存量数据,做好采集工作布置及前期数据准备工作。

(二)数据采集阶段。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功能已于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按照要求于9月25日前完成存量数据录入工作。

(三)数据复核修改阶段。9月25日至10月25日,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对录入的存量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质量;市局将进行抽查。

二、任务分工及采集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部门

1.2013年-2014年内地营业性演出数据;

2.2015年至今,尚未通过平台办理的内地营业性演出数据;

3.2013年至今,尚未通过平台办理的美术品进出口活动、美术品展览活动数据。

(二)综合执法机构

2013年-2014年已经结案的执法案件数据。

三、采集方式

此次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工作将统一在文化部平台上开展。请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按照《存量活动数据采集操作手册》(见附件1)、《存量执法案卷信息采集操作手册》(见附件2)采集存量活动信息和存量执法案卷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于6月10日前将负责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工作的工作人员名单报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管理科,市文广新局依据名单进行授权。

(二)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负责本辖存量文化活动及执法案卷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录入的数据进行初步核查,并依据四川省文化厅对我市数据采集工作通报情况对各县市区的数据采集工作进行通报。

(二)采集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所有新增业务均须通过平台办理。

联系人:许可审批业务:王潜  2242263  傅晓丽  2316821

综合执法业务:孙倩  2323272

特此通知。

 

附件 存量活动数据采集操作手册 

  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