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发展全域旅游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坚持事业与产业相统筹、保护与开发相协调、融合与创新相结合、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充分释放文旅经济活力,把四川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丰润文化滋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强大产业基础,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经过5年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文化高地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巴蜀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以三星堆、九寨沟、大熊猫等为代表的四川文旅品牌誉满全球,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名流名家不断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不断丰富,对外文化形象不断提升。
——四川旅游吸引力显著提升。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服务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文旅精品大幅呈现,四川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开放度显著提升,旅游总收入、接待入境游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均实现翻番。
——文化旅游供给力显著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旅游高质量产品供给极大丰富。市(州)有“五馆一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中心)、美术馆、剧院(场)〕,县有“四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展示场所)〕,乡镇(街道)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100个、生态旅游示范区达到100个,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0个。
——文旅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作为支柱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加凸显。总资产和总收入实现“双百亿”的企业达到5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50户,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达到30个。文旅市场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文化旅游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完善“一核五带”文旅发展布局
(三)建设成都文旅经济发展核心区。加快建设世界文化名城,打造世界文创名城、旅游名城、赛事名城和国际美食之都、音乐之都、会展之都。重点发展传媒影视、创意设计、现代时尚、音乐艺术、电子竞技等产业,提升文化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旅游国际化战略,健全国际旅游集散、购物、离境退税等服务平台,增强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对全省文旅发展的辐射引领作用。
(四)建设大熊猫文化、古蜀文明、天府文化等交相辉映的环成都文旅经济带。推进三星堆文化、三国文化、三苏文化、道教、佛教、石刻等文旅资源内涵共融、联动传播。重点培育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电视、无线音乐等产业,争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进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强世界遗产、环龙门山、环龙泉山等文旅资源和线路协同开发、整体推广,提升旅游发展品质和国际化程度。
(五)建设长江文化、民俗文化等紧密结合的川南文旅经济带。推动酒文化、竹文化、灯文化、盐文化等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发展,发挥自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带动作用,提升对外文化贸易能级。围绕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开发水上旅游产品,促进文旅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工业旅游等业态共同发展,构筑四川南向国际旅游经济走廊。
(六)建设巴文化、三国文化、蜀道文化等相互促进的川东北文旅经济带。深入挖掘巴人文化、革命文化、春节文化、丝绸文化内涵,丰富载体展现形式,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培育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大力发展蜀道三国文化游、伟人故里红色游、秦岭南麓生态康养游、嘉陵江山水人文游,建设国内一流的山水生态与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
(七)建设彝文化、“三线”文化、康养文化等联动发展的攀西文旅经济带。以摩梭文化、茶马古道文化为重点建设彝族文化体验区。依托“三线”建设、航天科技、水电工业等资源打造“三线”文化观光走廊。推进安宁河流域和金沙江沿岸农业文旅融合发展,围绕阳光康养发展生态农业、体育运动、文化创意、红色教育等业态,建设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
(八)建设高原生态文化、藏羌民族文化、长征文化等融合发展的川西北文旅经济带。把生态功能和文化保护放在首位,坚持以文旅发展为主导。深入挖掘藏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长征精神,打造高原特色文化品牌。加强川滇藏大香格里拉区域合作,大力发展冰雪温泉、自助旅游、红色旅游、山地探险、科考研学等业态,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培育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枢纽项目
(九)建设三星堆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示范区。实施古蜀文明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三星堆遗址的研究、发掘和保护,加快三星堆博物馆新馆建设,提升服务社会的软硬件能力。建立适应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发展的管理体制,提高保护利用水平。推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成世界古文明研究和文旅高地。
(十)建设长征主题国家文化公园。配合国家建设以长征为主题的国家文化公园四川示范段,推动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长征历史步道、强渡大渡河遗址、长征纪念总碑、四渡赤水战役遗址、彝海结盟遗址群、若尔盖红军长征遗址群、小金红军长征遗址群等建设,开展川陕苏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弘扬长征精神,发展红色旅游。
(十一)建设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落实《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以藏羌彝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基础,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创意等领域示范项目,形成以大九寨世界遗产旅游区为中心,香格里拉文化生态旅游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为支撑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四川布局,建成世界级精品文旅区。
(十二)举办中国(四川)大熊猫文化旅游周。强化“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熊猫家园·天府四川”“Sichuan,morethanpandas”文旅形象标识推广,每年在2个以上国家(地区)举办中国(四川)大熊猫文化旅游周,将大熊猫打造成为四川独具魅力的文旅名片,带动川剧、川灯、川景、川菜、川茶、川酒等走出去,吸引更多游客走进来。
(十三)建设“十大”知名文旅精品。坚持高水平规划、多功能配套,依托九寨沟、黄龙、川西北大草原等打造“大九寨”;依托峨眉山、瓦屋山、三苏祠等打造“大峨眉”;依托卧龙、碧峰峡、唐家河等打造“大熊猫”;依托稻城亚丁、泸沽湖等打造“大香格里拉”;依托海螺沟、木格措等打造“大贡嘎”;依托蜀南竹海、沐川竹海等打造“大竹海”;依托都江堰、东风堰等打造“大灌区”;依托剑门蜀道、阆中古城等打造“大蜀道”;依托三星堆、罗家坝等打造“大遗址”;依托蒙顶山、松潘古城等打造“茶马古道”。
四、实施一批文旅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十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一批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振兴川剧和曲艺工程。
(十五)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工程。持续推动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影视精品创作,实施舞台艺术精品、重大主题美术创作工程。打通文艺创作、生产、展演、消费及经纪代理环节,搭建优秀作品多元传播展示平台。设立四川艺术基金,加大文艺创作生产扶持力度。
(十六)实施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挖掘四川历史名人文化的时代价值,新建、改(扩)建一批历史名人陈列馆、博物馆、纪念场所、传习基地。围绕历史名人文化,推出一批学术研究中心、品牌文化活动、文艺精品力作、优秀文创产品、主题旅游线路和研学旅游目的地。
(十七)实施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坚持统筹推进、突出融合发展、加强基础配套、实施综合营销、强化共建共治,推动5个市(州)、50个县(市、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对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的市(州)政府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县(市、区)政府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补。
(十八)实施文旅特色小镇培育工程。以特色文化、自然风光、文物古迹、特色建筑等独特资源为依托,进一步挖掘、融合、转化、创新城镇文化内涵,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加强对外推介宣传,提升综合效益,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功能完善、宜居宜游宜业的文旅特色小(城)镇。
(十九)实施文旅精品线路推广工程。有效整合全省文旅优质资源,加强宣传推广,打造大熊猫国际生态旅游线、世界遗产旅游线、G318/317中国最美景观大道旅游线、香格里拉生态文化旅游线、蜀道—嘉陵江旅游环线、川东北休闲度假旅游线、川南长江度假旅游线、攀西阳光康养旅游线、长征丰碑红色旅游线9条四川旅游精品线路。
(二十)实施节会活动品牌培塑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举办中国(四川)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四川图书展。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四川艺术节、四川电视节、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做强四川音乐季、四川省乡村艺术节、四川文化消费节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节会活动品牌。
(二十一)实施文旅交流合作工程。实施巴蜀文旅全球推广计划,支持各类主体在境外设立四川文旅营销中心,开拓文旅市场。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开通川港澳文旅合作直通车。扩大对台文化交流。制定发展入境旅游实施意见。鼓励各地针对旅游包机、旅游专列、省外游客来川大型自驾活动等制定营销措施。
五、扶持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创新重点产业
(二十二)推动文旅与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融合发展。依托自然生态资源、特色农业资源、乡村文化资源,发展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家庭农场,支持发展山地度假、森林观光、水利旅游,建设美丽休闲乡村、农业公园、湿地公园、河湖公园、森林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小镇、水利风景区、水美新村、专题博物馆、艺术村,试点建设一批中国天然氧吧、省级气象公园、特色气候小镇。
(二十三)推动文旅与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融合发展。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建设一批科技旅游示范基地,发展数字创意、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科幻文化等业态。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等研学旅游产品。发展国际高端医疗旅游,鼓励开发与中医药及藏羌彝等民族医药相结合的康养旅游产品,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国际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线路。
(二十四)推动文旅与交通、工业、商贸等融合发展。依托交通遗迹遗产、超级工程、服务区等交通旅游资源,全方位推动“旅游+交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交通旅游产品,重点推动G317、G318、G223、G227线等一批路景相融的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利用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工业遗产等开展工业旅游,发展文旅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商务会展旅游,完善城市商业区旅游服务功能,引导住宿业向多元化、主题化、品质化升级。提升川酒、川菜、川茶等文化附加值,开发独具地方特色的工艺品、老字号产品、文旅纪念品等创意商品,推动文旅消费升级。
(二十五)推动文旅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等融合发展。实施四川乡村文化振兴、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农(牧)家乐向精品民宿、乡村酒店等方向转型升级,打造一批乡村文旅示范村、精品农(牧)家乐专业村,丰富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内涵。提升各类规划设计的文化品位、旅游功能,塑造城镇文化品牌形象。支持具备条件的县、乡把文旅融合创新作为发展新经济的重要抓手,推进产城融合,打造新型服务业集群。
六、做强一批文旅经济发展主体
(二十六)建设一批天府旅游名县。每年命名10个天府旅游名县,通过5年时间建成50个旅游特色鲜明、产业实力雄厚、发展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效应突出且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天府旅游名县,引领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培育一批文旅企业。大力实施文旅优秀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省属国有文旅企业、市(州)文旅企业,打造大型现代文旅集团。引进一批国内外文旅集团投资落户四川。支持企业通过挂牌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文旅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十八)建设一批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推动传统技艺、传统美食、表演艺术等项目在园区聚集转化,支持开发集文化创意、度假休闲、康体养生等主题为一体的文旅综合体,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文旅消费新热点。对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或旅游产业领域示范园区(基地)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十九)做优一批文旅精品景区。推动现有A级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提升品质,加大新培育和创建工作力度,加快文旅资源向文旅产品转化,促进其向中高端休闲度假发展。对成功创建5A级景区、国家级度假区的,每个给予所在县(市、区)政府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每个给予所在县(市、区)政府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十)做强一批艺术团体。推进省属重点文艺院团“一院一场”建设,着力改善基层文艺单位创作、生产、演出条件,大力支持“红色文艺轻骑兵”精品剧(节)目巡演。推动专业艺术团体与旅游企业合作,提升旅游演出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引导新文艺群体、机构和聚落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艺术产业集群,全面推广“艺术商圈”模式。
七、提升文旅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
(三十一)加强文旅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厕所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示范试点,以全行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带动文旅服务品质提升。鼓励社会组织、文旅企业、研究机构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推动更多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三十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艺术博览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补齐基层文化设施短板,实施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工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数字文化工程。深入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旅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文旅非营利性组织。科学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
(三十三)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主要城市、游客集中区域设立一站式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将机场、车站、主要旅游公路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纳入城市道路、公路交通标识项目统一规划、设置和管理。加快发展特色民宿、汽车旅馆、露营地等服务设施。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行动计划,5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000座以上。
(三十四)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推进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九寨黄龙机场等建设国家开放口岸,支持西昌、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广元等地机场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进行改(扩、迁)建。具备条件的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具备条件的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加快实现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的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等设施,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
(三十五)推动文旅便民惠民利民。逐步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错时延时开放。推动重点国有景区逐步降低门票价格,鼓励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鼓励实施景区免费开放日、旅游一卡通、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居民和游客享受实惠。实施文明旅游行动计划,推进文旅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实施文旅扶贫扶志扶智工程,大力发展文旅相关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群众稳定脱贫增收。
(三十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监管。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产品供给,打造并维护优质文旅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新业态新主体新群体的引导、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自然生态、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和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安全。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切实增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八、强化文旅发展机制和政策保障
(三十七)健全领导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机制。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国资、林草等部门(单位)要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党政统筹、齐抓共管的文旅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1次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由各市(州)竞争申办,同期举办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对会议承办地文化和旅游发展予以重点支持。
(三十八)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各市(州)、县(市、区)绩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景区管理机构设置激励机制,将景区管理机构规格与全面发展指标挂钩,对发展成效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国有景区,按规定择优提高管理机构规格。对省级命名的天府旅游名县、文旅龙头企业、特色小镇等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三十九)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各类资金参与投资文旅领域。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民营和小微文旅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支持设立文旅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抵(质)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探索开展收费权、经营权及在建项目抵(质)押业务,积极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开发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艺术品等质押融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保险产品创新,开展中小微文旅企业信用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依法依规落实国家支持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文艺创作展演、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旅公共服务、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文旅对外宣传和贸易等方面获得国家级荣誉、发挥示范性作用的重点项目,制定完善奖补支持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
(四十)强化用地支持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文化和旅游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地方式保障需求。
(四十一)突出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文化和旅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文旅领域职称改革。实施“天府万人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项目、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鼓励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大力发展文旅经济作为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来抓,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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