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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发布时间:2017-04-21

    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20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新农合新增筹资中的一定比例要用于大病保险,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促进更多贫困人口从大病保险受益。

  通知要求,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儿童白血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并将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同时纳入专项救治范围。支持各地对贫困人口采取“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对县域内医疗机构垫付的贫困人口报销资金要及时足额予以支付。

  通知提出,今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提出,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人民币,下同),达到4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