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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金实施“危改”圆贫困户“安居梦”——《绵阳市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4-25

    □ 本报记者 李灵越

    帮助贫困老乡筑好安乐窝、住进安乐窝,是当前我市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日前我市印发的《绵阳市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今年我市贫困地区新村建设指明了目标和重点任务。

    精准锁定科学规划夯实脱贫之基

    新村建设是加快推进扶贫攻坚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要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就必须把新村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创新新村建设机制和模式,科学编制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标准要高、起点要高、动作要快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为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再战告捷夯实了基础。

    《方案》提出,2017年,我市将以秦巴山区贫困县为重点,聚焦计划摘帽的1个贫困县和176个贫困村,锁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计划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1000户。

    根据《方案》,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的要求,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优化农房居住功能,确保农房质量安全。

    统筹协调强化监管拓宽资金渠道

    农村贫困户改造危房,资金怎么解决?《方案》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补助为辅。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统筹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帮助,制定贴息、担保政策,促进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等措施,拓宽农村危房改造集资渠道,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

    此外,工程实施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应予以减免,并配套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为确保资金到位,落实实处。《方案》还提出,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对各地财政预算和统筹安排的资金统一按照上述办法管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把握重点深化保障确保建设实效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还将紧紧围绕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加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加快住房建设进度。”该负责人介绍,将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建材保障、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住房建设关键环节,做好施工企业、建筑工匠的组织管理,采取个别约谈、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

    《方案》还提出,要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对新建房屋质量安全要从选址、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结构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对维修加固房屋质量安全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同时,通过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和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住房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