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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扶贫驻村最严考核来了
发布时间:2017-03-16

    四川史上最严的农业产业扶贫驻村工作考核来了!包括1名驻村农技员在内的驻村帮扶“五个一”机制是四川脱贫攻坚组合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励驻村农技员的工作积极性,助推四川农业产业扶贫,四川省农业厅日前下发《四川省农业产业扶贫驻村农技员考核办法》及《四川省农业产业扶贫驻村工作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对农业产业扶贫驻村工作立规矩、划红线、明奖惩,全面逗硬工作考核。

    为确保“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开展技术扶贫行动”人员、时间、任务、考评、奖惩“五落实”,四川将对省农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选派到88个贫困县的驻村农技帮扶人员及市县乡镇选派的驻村帮扶农技人员全覆盖考核,并专门建立指标体系。

    这套指标体系分日常考勤、技术服务、附加分3个一级指标,进村时间、走访贫困户完善脱贫技术方案、技术培训等10个二级指标,规定异常详细、严格。如进村时间规定全年不少于60天,总分8分,每少1天扣0.5分;指导帮扶村完善并实施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总分10分,其中有主导产业得3分、制定有发展路径得3分、有切实可行的具体帮扶措施得4分。技术培训占分最高,为29分,其中,帮扶村建档贫困户全年每户接受集中技术培训指导3次以上得8分、每少1户和少1次各扣0.1分;关键农时季节开展集中技术培训指导5次以上得15分、每少1次扣3分、扣完为止;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户以上得6分。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细化、强化督查考核的结果运用,让驻村农技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川明确,对驻村农技员根据考核得分和平时考核、群众评价等确定优秀驻村农技员,四川省农业厅将进行通报表扬,他们在申报农技系列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的可免答辩直接进入评审,受四川省委省政府及省扶贫联席机构通报表扬的,或受四川省农业厅通报表扬三次以上(省农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选派驻村农技帮扶人员获通报表扬二次以上),优先作为参加全国、全省农业系统评优评先的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还将建议纳入单位后备干部人才管理。

    最严的是问责。四川明确,对于市县乡派出的驻村农技员凡经任何部门督查被提出明确批评意见的,省农业厅将全省通报批评,并责令所在市县农业部门或派员单位取消该农技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申报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省厅选派人员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评审)。凡经任何部门督查被提出两次以上(含两次)明确批评意见的,省农业厅全省通报批评,并责令所在市县农业部门或派员单位将其“召回”,建议调整其工作岗位,两年内不得聘任上一级岗位,也不得申报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属农业厅机关公务员的,年度绩效奖按照所在处室标准减半发放,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属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令所在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三年内不得聘任上一级岗位,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评审)。年度技术扶贫绩效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派员单位“召回”,并建议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不仅对个人有严格问责,对派驻单位也有“红线”。四川明确,对驻村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市县农业部门,由农业厅给予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抄送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市州农业部门所辖区域出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有“召回”情形的,在全省农业系统年度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对农业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同一单位出现两次被“召回”情形的,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约谈后再发生“召回”情形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

    四川还明确,对驻村农技人员擅离职守、出现“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或出现“宁愿被召回、也不愿驻村工作”等行为,按干部监督管理权限,严肃追责,给予纪律处分。对驻村期间履行职责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实,出现违纪违规情形的,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对落实驻村责任、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驻村农技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织或纪检机构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