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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政策(八)
发布时间:2018-05-29

第八部分 产业扶持政策

一、产业扶持基金

1.借款对象:有发展产业致富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支持方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无息借款。

3.借款期限:贫困户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4.借用额度: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万元。具体由各贫困村村居基金规模、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借款程序: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在本村内张榜公示审核结果签订借款合同“打卡”到户。

6.借款收回:借款贫困户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

(农业部门,咨询电话:2265033

二、扶贫小额信贷

1.贷款对象:有发展产业致富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贷款方式:在县(市)区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贷款损失补偿机制的前提下,承办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的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创收脱贫。

3.财政贴息:采用“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方式,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

4.办理程序(各县的办理程序稍有差异):贫困户向村委会提交贷款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承贷银行受理调查承担银行审批和放款。

(人行,咨询电话:222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