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自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但由于各项政策分散于各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出台时间不一,某些政策单位之间互有交叉,加之在实际工作中查找和操作不便,导致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对政策的知晓不全面,掌握精准度不够。
为了让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宣传、落实好党的扶贫开发政策,解决好政策到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3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市级相关单位,梳理编印了《绵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政策》。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村社干部要以此政策为依据,认真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把每一项政策落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而不懈努力!
政策选编时间截止2018年3月,若以后政策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各县(市)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行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执行。
本政策选编得到了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市扶贫移民局、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为精准帮扶工作落地落实提供了系统、全面、精准的政策依据,在此表示感谢!
第一部分 教育保障政策
一、学前教育“三儿资助”资助
1.对象条件:非民族地区普惠性幼儿园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及建档立卡等家庭贫困幼儿,民族地区所有在园幼儿;外地户籍幼儿与本地幼儿享受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非民族地区1000元/年;民族地区公办幼儿园据实免除保教费, 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的财政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民族待遇地区6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保教费,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3.申请材料:以残疾、孤儿等证明材料及评审结果为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
4.申报程序: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评审、公示—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审定—银行办理资助卡—同级学生资助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卡中。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
1.对象条件: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纳入“三免”范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外地户籍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免除学杂费、作业本费、教科书费;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
3.申请材料:以相关困难材料及评审结果为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
4.申报程序: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审定—银行办理资助卡—同级学生资助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卡中。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对象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外地户籍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2000元/年。
3.申请材料:以相关困难材料及评审结果为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
4.申报程序: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审定—银行办理资助卡—同级学生资助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卡中。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1.对象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外地户籍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按照各级公办高中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学费。
3.申请材料:以相关困难材料及评审结果为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
4.申报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并公示—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审定—银行办理资助卡—学校通过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卡中。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五、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
1.对象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外地户籍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助学金2000元/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再给予生活费补助1000元/年;对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艺术表演类专业除外),对民办中职学校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费标准给予补助。
3.申请材料:以相关困难材料及评审结果为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
4.申报程序:学生申报—学校审核并公示—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审定—银行办理资助卡—同级学生资助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卡中。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六、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1.对象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外地户籍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资助标准:省外1000元;省内500元。
3.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入学通知书。
4.申报程序:学生申请—乡镇(街道)证明—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县级教育部门审定、公示—发放资助金。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1.对象条件: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绵阳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3.申请材料: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须加盖注册印章)、中央部属高校或跨省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扫描件。
4.申报程序:学生在线申请—高校审核—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县级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学生卡中。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八、普通高校学生国家贴息助学贷款
1.对象条件:入学前户籍在绵阳市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2.贷款标准:本专科生(含高职)最高可贷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生/年;且贷款仅用于支付学费。
3.申请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读学生)、申请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银行审核—高校反馈贷款回执—银行发放贷款。
5.资金发放:国家开发银行于11月中旬发放到贷款学生默认支付宝账号,并由就读高校统一扣款;农信社等其他经办银行于10月底前直接汇至贷款学生就读高校账号。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九、雨露计划
1.对象条件:户籍在本县(市、区)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救助标准: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就读中、高职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750元。
3.申请时间:
春季学期:申报时间3月10日至5月10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底前补助到位;
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之前完成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底前补助到位;
4.办理程序:学生本人或家长自愿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或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网络申报)—村委会确认、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公示—县级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采用“一卡(折)通”打卡到户。
(扶贫部门,咨询电话:2798665)
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1.对象条件:户籍在本县(市、区)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
2.救助标准: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具体救助标准由县(市、区)综合考虑基金支付能力、贫困家庭困难程度、就学负担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对确需超过救助标准上限的,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
3.申请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4.救助程序:
①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基金申请表,并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②村级初审。学生(或监护人)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簿交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初审,重点核实学生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
③乡镇复审。村(居)委会初审后,将申请表交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汇总上报县教育部门。
④县级教育部门审定。县级教育部门应核实学生就读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和救助申请情况审定。
⑤公示。村委会将救助情况在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就读学校、救助金额等信息。
⑥发放。县教育部门或管理机构将救助资金拨付到贫困学生家庭的一卡(折)通账户里。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22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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