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应疫指部发〔2021〕15号
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绵阳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绵阳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1年8月30日
绵阳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四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全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度,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疫情防控策略。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指导所辖行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要求,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个人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二、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压实疫苗接种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各地要加快提升接种能力,依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增设接种点,利用展览场所、体育场馆、工厂企业、学校等设置临时接种点,采取固定场所接种与巡回接种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接种,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医疗救治。强化宣传科普,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积极引导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接种疫苗。养老机构要鼓励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老年人,按照自愿原则接种疫苗,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疫苗接种点,大力开展上门服务,方便老年人接种疫苗。积极推广使用“i绵阳”APP预约接种,畅通接种点网上预约专用接种通道,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接种工作任务。
三、持续开展疫情多点监测。按照《绵阳市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2021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监测。对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医院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明原因肺炎患者等应检尽检人群即时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启用期间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和隔离病区高风险岗位医务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等高风险人群每周全覆盖核酸检测。对二级以上(含)普通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疾控机构从事现场流调/采样和核酸检测人员、农贸(集贸)市场及超市从业人员、外卖、邮政、快递等服务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行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每周抽样核酸检测。对集中隔离场所环境、医疗机构环境、农贸(集贸)/市场环境、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污水、进口物品及环境等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
四、做好各类活动和场所疫情防控。举办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防控措施。在低风险地区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对同样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不进行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机场、客运车站、宾馆、大型商超、封闭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须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等措施。进入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要求佩戴口罩、测温、亮码,扫场所码通行。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养老院、福利院、监狱、戒毒所等特殊场所要封闭管理。
五、持续抓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有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摸排和管控。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
六、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入境人员从我省口岸入境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各地应闭环接回,实施7天集中隔离,不符合集中隔离条件,由社区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于隔离期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绵人员或受邀入绵团队,凡到达我市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集中隔离场所,实行隔离直至满21天。隔离期间实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七、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管理。国内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时,市疾控中心应发布健康提示,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关口排查,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疫情发生地划分中高风险地区后,各地按照推送数据,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红黄码人员排查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来(返)绵人员实行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不具备集中隔离条件的实行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隔离期间,若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则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其隔离。
八、严格发热病人管理和院感防控。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把好医疗机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实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和“黄码”患者,规范执行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离院。严格执行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入院制度,加强探视陪护管理,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建立“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和患者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定点医院要强化隔离病区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已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要为德尔塔变异株感染者设立专门病区,落实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管理各项措施。医务人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对所有参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运、排查和救治的工作人员采取严格封闭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形成闭环,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防机构内的感染传播扩散。
九、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原则上按照“一县一仓”坚持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落实冷库库长责任制。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承运单位要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强化“川冷链”平台运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排查处置冷链食品风险。
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首站负责制,飞机、火车、长途客车等交通营运主体,应对乘客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开展摸排、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严格按规定落实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措施,机场、车站等保留留观站。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乘客实名购票乘车和乘客信息登记制度。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填报信息等服务。对工作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运输每批次进口物品应查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实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全员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十一、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各地应加强应急能力保障,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物资储备。强化流调、核酸检测、消毒队伍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现本土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流调溯源,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和疫情形势分析评估,实行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周边区域、其他区域四圈层管理。封闭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人员居家不出户,除防控和生活保障需要外,其余人员、车辆不得出入。封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严禁聚集。风险区周边区域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禁止各类大型活动,暂停影院、歌舞厅、游戏厅等休闲娱乐场所营业。其他区域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按照封闭区、封控区和周边区域的顺序,采取多轮次核酸检测,其中封闭区第1、4、7、14天至少开展4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第1、7、14天至少开展3次核酸检测,风险区周边区域第1、7天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十二、规范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充分估计疫情发生的规模,原则上按照1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来储备隔离房间(不含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房间数量,相关规定另行通知),并确保至少常备300间可在2小时内紧急启用,至少预备700间集中隔离房间,保证在24小时以内可入驻隔离人员。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所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集中隔离场所选址应遵循“影响面小、安全性高、相对独立”的原则,与人口密集居住及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不得设置在医疗机构的原则,优先利用现有宾馆等资源,并保障一定的房间规模,配有保证隔离人员正常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新建的集中隔离点要经过包括院感专家在内的专业评估后方可启用。落实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实施硬隔离,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规范管理隔离人员和隔离场所。
十三、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提倡在人群聚集的室内或封闭的场所佩戴口罩,推广公筷分餐制,保持公共场所“一米线”社交距离,提升从业人员健康素养。组织各级党政干部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提高疫情防控实战能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健康绵阳行动,积极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十四、强化疫情防控督促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绵阳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同时废止。各地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与本指南不相符的,按本指南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国家、四川省如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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