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办税服务厅人群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遵循“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量选择网络途径办理社保费业务。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
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如遇操作不畅、客户端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请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2019年度已参保人员,可通过“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缴费(关注“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税—社保缴费”),支持电子税务局、银行公众号及手机银行缴费;如您已与银行签订居民医保代扣协议,请及时在签约账户上足额存款,税务机关将委托相关银行定期发起批量代扣。2020年度新参保人员,请先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后,再通过上述方式缴费。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银行代扣方式。以前年度已参保人员,请您在缴费期内按所选缴费档次在签约银行账户足额存款,税务机关将委托相关银行定期发起批量代扣;如果您将在2020年到龄退休,请在到龄月份前存款缴费,以免影响您的退休待遇;如果您尚未签订银行代扣协议,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于疫情结束后到相关银行签约、缴费。2020年度新参保人员,请先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后,再通过上述方式缴费。
四、社保费退费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退费:请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办理;
(二)城乡居民社保费退费:1.如您涉及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退费,请于疫情结束后,到缴费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2.如您确需在疫情期间办理退费的,请致电缴费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办理。现场办理时,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进入办税服务厅,同时配合检测体温;如不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将暂时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五、业务咨询
如果您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人社和医保部门;如果您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缴费地主管税务机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如下:
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科创区):6334556;
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仙海区):2991501;
涪城区税务局:2366187; 游仙区税务局:2981302;
高新区税务局:2555046; 经开区税务局:2824086;
安州区税务局:4367922; 北川县税务局:4821406;
江油市税务局:3590698; 平武县税务局:8898227;
梓潼县税务局:3552688; 盐亭县税务局:7220870;
三台县税务局:5348686。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0年2月6日
绵阳民企服
绵阳明道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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