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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
发布时间:2023-06-12


各县(市、区)、园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经信局文广旅局科协,健康绵阳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相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四川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健康绵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动健康科普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满足全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现将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为中心,以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与监管主体和职责,推进各级各类机构、单位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健康科普工作,逐步引导并规范全市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不断提升健康科普传播的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内容

(一)遵守基本原则

各主体在提供健康科普知识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导向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原则。提高遴选和应用健康信息的能力,应尽量引用政府、权威的医疗卫生机构或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报告,有确切研究方法且有证据支持的文献等。属于个人或新颖的观点应当有同行专家或机构评议意见,或向公众说明是专家个人观点或新发现。对公众关注或急需解决的热点、重点问题,要及时进行解读或回应。  

各主体发布、传播的健康科普知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伦理规范;2.内容准确,没有事实、表述和评判上的错误,有可靠的科学证据(遵循循证原则),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3.主题契合公众关切的健康问题,语言与文字通俗易懂,表现形式易于公众理解、接受、参与;4.基本要素齐备,有明确的来源、作者、发布时间、适用人群等;5.不得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信息。

(二)明确重点内容

聚焦群众需求和主要健康问题,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9年版)》(简称为《健康素养66条》(2019年版))为重要依据,科学遴选和甄别健康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性、专业性和指导性。鼓励各主体制作、发布、传播有利于促进公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和自觉承担社会健康责任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普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提升公众维护他人健康的社会责任意识;2.普及科学健康观,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健康,理解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共同应对健康问题;3.普及“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知识,推动公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4.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必备技能,自觉维护自身健康;5.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增进对祖国医学的认同,弘扬中医药文化。

三、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管理

(一)强化协同联动

充分利用健康绵阳建设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发布、传播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分解职责任务清单和工作流程。卫生健康、科技、科协等部门应支持鼓励专业机构和人员加大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力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为健康科普知识审核、发布提供支持。宣传、网信、经信、文广旅等部门应推动健康科普内容创作和传播,扶持、指导各类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工作,会同专业机构,推进“互联网+健康科普”。其他行业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做好行业系统的健康科普宣传工作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应充分利用其媒体平台、电视栏目等媒体资源,强化健康科普宣传倡导。

(二)规范发布管理

各主体主办单位应当履行健康科普知识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健康科普知识生成、审核、发布和传播管理,明确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负责健康科普知识编辑与审核。鼓励媒体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时优先邀请县级及以上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将健康科普专家纳入到健康类节目、栏目和公益广告的审核团队,依托专业力量,提升健康科普节目、栏目、公益广告的质量。鼓励全社会积极开展健康科普传播活动,增加健康知识传播频率,扩大健康知识传播范围,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健康知识需求。涉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网站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健康科普知识生产的公众账号,应当要求用户在注册时提供其专业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

(三)加强风险监测

各发布传播主体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舆情反应机制和虚假信息举报受理制度,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和受理投诉等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出现较多虚假错误信息且影响较大的发布和传播主体,并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科学性强、传播效果好、反响热烈的健康科普作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健康科普知识监督,切实加强政府、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与公众之间的有效交流和沟通,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规范管理的良好环境。

四、增加优质健康科普知识供给

(一)完善资源储备

加强对健康科普专家库动态管理适时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热心健康科普的人员吸纳充实市、县两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用好天府科普云平台资源,加快建设市级健康科普云平台,不断汇集、整合来自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学(协)会、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人等渠道的健康科普信息资源,方便公众获取科学权威、丰富多元的健康科普知识。

(二)打造平台矩阵

强化《健康绵阳》栏目和周刊的运行管理,持续完善“绵州论健”平台功能应用,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建设健康科普馆、健康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设置健康科普栏目;支持主流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栏目,开展健康科普公益宣传;各行业部门应充分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办公楼电子屏、宣传栏、城区显示屏、交通场站及交通工具显示屏、电视开机画面、“村村通”大喇叭、小区广播、健康教育宣传栏等方式,精准传播权威的健康科普知识和健康服务信息。

(三)发挥专业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医药科研机构、卫生专业学(协)会应将策划、组织和参与健康科普活动、开展健康科普创作和传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六进”、健康巡讲、“万名医护走基层——一村一月一义诊”、“健康科普大赛”等,鼓励和资助更多机构和人员参与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完善医务人员规范化培养和业务培训内容,使其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能力,积极开发健康教育处方,主动提供健康指导。

五、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园区和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健康绵阳行动的重要举措,强化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二)强化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园区和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培训,不断提升健康科普能力。

(三)加大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园区和部门单位要为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工作提供必要经费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绵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绵阳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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