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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看过来,一起了解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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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4



温馨提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所得税优惠!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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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计算方法】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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