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景式展示税收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组织开展“2020年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即日起面向全省税务系统和各级新闻媒体征集优秀税收新闻作品。
一、征集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刊播及创作的以报道和反映四川省税务系统相关工作为主体的涉税新闻作品;广播电视类和新闻摄影类征集范围为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的涉税新闻作品。
二、作品类别
(一)文字新闻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杂志、通讯社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新闻报道,含涉税消息和涉税通讯类作品,包括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报道等。
(二)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报道、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播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三)新闻摄影类:使用在各级税务“两微一端”(包括行业网)、各级政府融媒体平台、刊载在与文字新闻类相关公开媒体网站,以税收工作为题材,反映全省税务系统在征管体制改革后工作新成果和队伍新风采的原创新闻摄影作品。
三、奖项设置
共设文字新闻类、广播电视类、摄影作品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另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向获奖作品主创人员颁发证书、奖金、奖品。对一、二、三等奖作品,将集中在《中国税务网》展示展播,并通过四川税务网站、微信号、《四川税务》、专题展览等多渠道多形式展示,择优向总局网站新媒体、税收文学专刊和各级新闻媒体等推荐。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0年9月25日-10月15日。
(二)征集数量
各市、州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州局)报送文字新闻类、广播电视类、摄影作品类每类不少于3件;摄影作品类不少于20件,单个摄影者作品不超过10幅。税务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报送文字新闻类、广播电视类总计2篇以内符合征集要求的新闻作品参加活动。
(三)作品格式要求
1.参与征集的作品须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刊发采用情况等,摄影作品需标注摄影时间、地点。每件作品提供100字以内简短文字说明,以介绍事件发生的背景和过程等。
2.摄影作品格式为JPGE,每幅文件大小不得低于2MB,且像素长边不低于2048dpi。单幅、组照(组图不超过5幅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手机照(原图)、相机照均可。可适当裁剪及调整对比度,但不得后期合成、添加、改变原有摄影元素。
(四)征集方式
1.税务系统内以市州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每件参加作品均需填写《“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并与作品电子版放在各自类别的压缩包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scswrmt@qq.com。
2.税务系统外单位和个人报送,参加单位或个人填写《“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并与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scswrmt@qq.com。
3.请在投稿邮件上注明“四川税务好新闻投稿”,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征集类别+作品标题”,比如:文字新闻类《税务部门优化服务举措落实减税降费》。
五、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四川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作品信息表》,因填写错误或空缺导致无法参加的责任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二)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应保证报送作品未侵犯他人著作、商标、字号、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肖像、姓名、名称等其他合法权利,若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资格、收回证书奖金,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承担。
(三)一经投稿,即视为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授权本组委会对参加作品享有改编权、汇编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发权等以实现税收宣传目的而合理使用参加作品的一切权利。
(四)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组成征集活动组委会,并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六、活动评奖
(一)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两轮评审,第二轮评审为终审。终审结束后即公示获奖作品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公开发布获奖名单,通过邮寄、汇款等方式寄送奖品奖金和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颁发。
(二)新闻采风
为促进优秀作品作者的交流,按照省局组织+分片安排的原则,选择部分优秀作品作者,集中组织到市(州)税务系统开展新闻采访和摄影采风。与此同时,邀请省级主流媒体资深记者、省摄影协会专家和其他优秀创作者,举办新闻交流摄影沙龙活动,交流创作心得。
组委会联系人:吴 杰 02886656885 18228049399
李光超 13908068199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中国税务杂志社
2020年9月24日
绵阳民企服
绵阳明道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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