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四川省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在四川省网上税务局办理,无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详见四川省税务局官网。四川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和网上税务局业务优化情况,对清单适时进行调整并在官网公布。
同时,纳税人可通过官网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
三、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同时废止。各级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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