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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3-04
绵阳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制定和实施五年普法规划是党领导全民普法的重要方式。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农业农村厅的全面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多措并举、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七五”法治宣传各项目标任务,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全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农发〔2021〕144号)精神,切实加大全市农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绵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夯实法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制度体系、实施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评价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助推乡村振兴不断走新走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眼不同的法治需求,因地制宜,沉下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推进。紧扣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注重采用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系统和现代技术手段,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问题向导。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着力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解决普法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创新性不足等问题,补齐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短板弱项,更好地服务乡村治理、乡村建设。

坚持普治融合。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将普法融入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全过程,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二、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绵阳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依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党内法规。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重点法规作为农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的涉农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把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推动绵阳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聚焦市委实施“四大战略”、实现“七个大幅提升”,大力宣传涉及“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适应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的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推动提升中国科技城创新升级。

(六)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反食品浪费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和农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农村领域改革,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律法规,不断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体系,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围绕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重点对象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深化落实党(委)组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水平。

(二)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的意见》(川农领办〔2021〕64号)要求,建立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和学法考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用好用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对照国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组织积极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培养执法能手。

(四)引导农民群众形成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业特色产品推介等活动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农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培养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思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密结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注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向社会进行专业解读和广泛宣传。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新法新规进行及时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严格落实《绵阳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在办公场所或者行业网站公开与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检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管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推行说理式普法,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以案普法和示范引领。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争创全国、全省、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年度法治人物,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法治文化培育宣传方式。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乐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士文化融合。推广“云学法.云普法+”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实现全领域、全天候普法。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入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加大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

五、专项行动

(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对接、各环节联结的工作格局。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到2025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每个行政村。

(二)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活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

(三)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具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四)开展三农典型法治案例宣传。结合发布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四川十大法治任务评选”,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三农领域法律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有影响力、有震慑力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结合乡村文化活动开展,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优秀故事,编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六)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适宜学法普法场所,以及农业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农业农村法律网络培训平台,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把推进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系统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积极构建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每年第一季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立、改、废情况,以及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加大推动行业相关媒体主动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利用“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重要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协调联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査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内的协作配合,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加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间的上下联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构建普法合作机制。要加强农业农村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行业管理队伍、矛盾纠纷调处队伍的作用;注重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建强普法队伍。5年内,市级组织对县市区以上农业专职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

(五)加强评估检查。创新评估机制,探索第三方评估与专业评估、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按质按序推进。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2025年结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本地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把“八五”普法规划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2022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规划全面落到实处。2024年上半年前,市级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评估。2025年下半年,市级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善于沟通和总结,遇到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