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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绿色消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以"节约能源,绿色消费,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通过规范各种办公活动,推行节约行为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总则

本规范遵循“节约、环保、可再生”的原则,倡导消费无污染的物品,消费过程中不污染环境,自觉抵制和不消费破坏环境或大量浪费资源的商品。

二、规范内容

第一条 加强用电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用能设备,设置节电提醒标识,空调温度设定标识,下班后及时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杜绝“长明灯”,降低电能损耗。 

第二条 绿色采购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或能效“领跑者”产品。

第三条 加强办公耗材使用管理,节约使用纸、墨等办公耗材,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倡导无纸化办公,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 

第四条 加强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袋、充电电池和玻璃制品水杯,减少对一次性垃圾袋、含镉和汞电池、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分类处理各种办公垃圾,及时做好回收利用。

第五条 倡导低碳出行,鼓励使用公用自行车,倡导大家尽量少坐车,选择步行或公交出行,三公里以内提倡步行,五公里以内提倡使用自行车。 

第六条 加强餐厅、食堂管理,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使用能循环利用的毛巾和餐巾,代替各种各样的纸巾,设置节约粮食、文明就餐的提醒标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七条 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支出,短途出差尽量不带车,长途出差提倡乘公共交通工具,双休日公务车一律统一封存,杜绝公车私用。

第八条 加强对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相关塑料制品的禁限标准文件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干职工理解和把握国家对塑料制品的禁限范围。

第九条 本规范适用于单位所有干部职工。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