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维权
我要咨询
2366117
返回顶部
最小化
当前位置:
>
政策法规
>
详情
解读《邮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09

    一、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提升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保障能力的基础设施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严格按照西部和农村邮政普遍服务以及全国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五年工作方案。
    二、项目审批(备案):省级发改部门按照五年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对省级邮政分公司上报的西部和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备案。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大,需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千万以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大,需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千万以下,以及其他点多、面广、单个投资小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地方发展改革委审批。
    三、资金申请:
    (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印发编制下一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明确计划编制的主要原则、重点安排方向、工作进度和有关工作要求。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按照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通知要求,编报西部和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下一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编报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一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申请资金项目应全部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支持范围和方向;2、符合国家批准的五年工作方案;3、西部和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依法合规完成项目备案,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具备开工条件;4、符合年度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西部和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各省邮政分公司提出,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初审,符合条件的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请由各省邮政分公司提出,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按照五年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资金下达:单个项目原则上一次性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次或分次下达省年度投资计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分解年度投资计划到具体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抄国家邮政局。
    五、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项目实行按月调度,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每月10日前填报本批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省级邮政分公司要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和邮政管理部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通过投资计划编报库上报的投资计划数据应与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报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数据衔接一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