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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促进娱乐市场繁荣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的设立、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培训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的意见》、《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厅机关各处室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 基本原....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农用薄膜污染,加强农用薄膜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用薄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 第三条  农用薄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农用薄膜污染防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
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7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对《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号,以下简称川人社发〔2020〕1号)有关政策的延续和补充,必将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缴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7月7日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发展小店经济对于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9年底,全国注册小店8000多万户,带动就业约2亿人,规模数量大,吸纳就业多,行业分布广泛,服务和业态多元....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1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
关于印发《绵阳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绵卫发〔2020〕22 号 关于印发《绵阳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各园区社发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注册非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绵阳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绵阳市中医药管理局 20....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7月7日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债券工作,优化企业债券发行环境,实现与注册制的有效衔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49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到期的,批文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12个月;在2020年7月之后到期的,批文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批文有效期....